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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yjglj/2023-00019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通知
昆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03-14
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安〔2023〕5号

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3-03-28 09:16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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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安全“四进四排查”集中行动,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昆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零事故”理念和目标追求,严格履行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岗位责任制,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昆山凝心聚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奠定坚实安全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1.建立安全生产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及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困难。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

2.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每月科学研判本行业领域风险,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对策措施和工作建议。

3.建立工作统筹谋划机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印发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月度工作安排。

4.建立风险底数动态管控机制。动态掌握监管底数,全面摸清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源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形成风险“一张图”,相关情况每半年报送市安委办。

5.建立隐患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推动隐患整改“动态清零”,积极运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机制。

6.建立重点时段督查机制。各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不少于6次,各专业委员会要适时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1轮督查活动。

7.建立重大事项督办机制。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重大事项推进不力、重大风险管控不力、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以及市安委会部署组织的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进行督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8.建立警示约谈机制。各专业委员会每年至少1次对事故发生企业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约谈,进行事故警示教育,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9.建立工作效能评估机制。各专业委员会每半月将本行业领域会议部署、督查督办和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报送至市安委办。

10.定期履职报告机制。各专业委员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每半年将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报送至市安委办。

(二)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树立“零事故”理念,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

2.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事故特点,每月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生产盲区漏洞。

3.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环节,深入推进安全“四进四排查”集中行动,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

4.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善本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大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制度。

5.积极探索监管有效路径。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专家等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强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应用,利用“应急365”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监管督促+线下精准执法”。

6.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培训。以“安全生产月”“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为抓手,积极开展安全培训“送教上门”活动。

7.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落实区镇安全生产责任

1.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

(1)全面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统揽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

(2)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等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

(3)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党工委)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4)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作为向本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内容。党委(党工委)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5)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思想,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6)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2.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措施,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

(2)根据《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意见》,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管委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在转型升级、腾出发展空间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3)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管委会)重点工作和政府(管委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政府(管委会)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不少于4次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制定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政府(管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和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5)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编制、执法经费和专用车辆装备等,健全执法人员待遇保障制度,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

(6)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设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信息公开工作。

3.党委(党工委)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4.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协助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3)协助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督促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等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不少于6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6)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保险制度。

5.政府(管委会)其他领导干部

(1)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不少于6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相关机制建设。

6.各区镇内设机构:按照本辖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内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7.安全生产网格员

(1)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依法依规经营,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现场确认企业报备的危险作业、委外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2)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报表、材料等。

(3)运用“智慧安监”“应急365”信息平台和实地走访等方式,一个季度应对所属网格内所有工业企业检查全覆盖,重点监管企业每年检查6次以上。

(4)负责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达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完善企业“一企一档”内容,实现安全检查信息全过程记录、上传、监控、管理。

(5)按照上级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求,每月接受不少于4小时、每年接受不少于48小时的安全检查业务培训。

(6)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不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7)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区镇政府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应当履行的职责。

(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企业主体责任

(1)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坚持依法生产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以人为本、人命关天”的安全理念,把住法律“底线”,守住安全“红线”。

(3)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应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建立健全覆盖各个部门、班组和所有管理、操作岗位的全员责任制。

(7)切实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8)严格责任制考核奖惩。企业应每年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9)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安全风险。

(10)切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1)严格监控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控制措施。

(12)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的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4)加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管理。企业应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定期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和更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5)严格相关方安全管理。企业在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及设备的,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职责。

(16)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企业应制定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切实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7)提升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企业应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及时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

(18)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企业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

(19)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要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20)强化举一反三整改落实。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检查。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建设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设备日常维护、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4.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尽职尽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2)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知晓岗位风险和预防措施,掌握岗位安全技能,自觉对岗位设备状态进行日常检查,不带病作业、不疲劳作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动作。

(3)按规定着装上岗,正确佩戴、使用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熟练使用急救工具和消防器具,熟悉逃生路线。

(4)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批评、检举,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不无证操作特种设备或进行特种作业,不违章用电,不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或设施。

(5)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配合企业进行解决。

(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7)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配合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自觉参加“班前班后五分钟”培训、岗位技能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9)积极参加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10)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在生产过程中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要清醒认识到落实工作职责是有效防范化解各类事故隐患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属地管理、专业委员会、网格员、企业主体和个人等各层级安全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安全措施落地,凝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合力,确保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牢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力事故发生这一底线。

2.强化工作落实。要主动对照8个层级明确的职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各区镇要督促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网格员、辖区内企业对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7个专业委员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着力解决“上热下冷、只说不做、避重就轻、大而化之”等安全监管问题,要督促企业把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各关口、各环节,切实做到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全行业抓好安全防范,坚决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3.强化隐患治理。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常态化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企业行业自查自纠,政府部门督查检查,员工群众举报投诉,网格员力量下沉一线等方式,下大气力解决安全排查查不出问题、源头管控不到位、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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