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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mzj/2022-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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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民政局
2022-12-02
昆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昆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时间: 2022-12-02 15:22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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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2021-2025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民政事业具有兜底性、基础性,事关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稳定、和谐、有序,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重要成果的一部分。制定好昆山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于昆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依据《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苏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方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事业围绕民生保障、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公益慈善、社会事务等领域,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昆山贡献了民政力量,为全面建设昆山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奠定了坚实的民政基础。

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城乡低保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750元提高到2020年的1045元,平均年增长7.87%,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特困人员生活供养标准由十二五时期末的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2020年的1463,临时救助最高标准由4200元提高到50000元,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覆盖面由15类拓展至23类,出台《昆山市低保等民政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抵扣的实施办法》,入选全省社会救助政策创新试点。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累计投入各类救助资金2.6亿元,惠及困难群众共计23.55万人次。深入推进困难家庭一户一档一策精准救助帮扶工作,不断健全精准帮扶信息平台,率先在全省创建低收入家庭登记制度,构建相对贫困群体动态识别机制,救助工作更加规范、精准。全市7大类84小类855名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实现全覆盖,2020年社会散居孤儿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2280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1920元提高到2640元。规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两项补贴发放率100%,切实保障残疾人生活标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先行先试,区镇康复驿站运营良好,为下一步深度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奠定基础。

养老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制定《昆山市打造特色养老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具有昆山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发展成型。居家养老不断提标扩面,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率达到98.5%,服务家庭22504户,服务时间由每月3小时延长至4小时,服务惠及老年人突破6万人。出台《全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开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评定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49家,累计达到149家,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975张、总数达9242张,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从41.5张增至51.3张。完成4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医养融合进一步发展,完成11个区镇福利院与所在地医疗机构、100家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养融合协议,服务老年人13万人次。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完成7家福利院等养老机构公办民营社会化改革,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达到90%。大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人员4500人次,持证上岗养老服务人员达2100名。

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扎实推进,培育淀山湖同心议事会、周庄吃讲茶等基层自治典型范例。政社互动”“三社联动的城乡社区基层治理机制不断深化,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覆盖率均达100%,共申报为民服务项目3671个,涉及为民服务专项资金17272万元。不断推动全科社工服务质量提升,每年修订全科社工服务手册,实现全科业务轮训全覆盖。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全部达到100%。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全部达到400平米以上,实现全覆盖。建成昆山市公益创新中心,搭建社会组织三级培育体系,共培育16个公益坊、122个社区五彩益家,社区备案社会组织达到2257家,十三五末,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919家,3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74家,其中,5A级社会组织3家,实现零的突破。出台、实施一系列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社区服务社会化指导意见等政策,启动公益创投项目和公益创客大赛,审核通过161项公益创投项目,投入2592万元专项基金。出台实施《昆山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制度》《昆山市社会组织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昆山市社会组织负责人约谈工作制度》《昆山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成立昆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社会组织全过程管理格局初步形成,社会组织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十三五期间,共抽查330家次社会组织,2020年年检率提升至94.7%,撤销僵尸组织51家。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社工人才计划,持证社工增加874人,累计拥有社会工作者1538人,其中2人被评为江苏省最美社工4人评选为高层次社工人才。

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每两年举办月圆中秋·慈善永恒为主题的慈善活动,开展鹿城慈善奖评选,慈善文化、慈善理念深入人心,高质量昆山慈善品牌正在形成,在第四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县级市排名中位列第二,获评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组织)奖。十三五期间,新建231个慈善工作站,成立4家基金会,110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市慈善总会(基金会)共募集善款1.7亿元,其中用于爱心救助帮扶1.3亿元,救助帮扶困难群众19.48万人次。全市销售福利彩票共计36.06亿元,募得公益资金4.09亿元,连续14年位居全省福彩销售十强县(市)榜首。十三五末,志愿服务团队达到2850支,全市登记注册志愿者34.23万人,志愿服务时长1218.56万个小时。2020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市慈善总会(基金会)累计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2324万元,其中资金1797万元,物资折合价值527万元,所有款物按照捐赠人意愿全部发放到位,做到快进快出,零库存、零积压。

专项社会服务提质增效深入推进绿色节地生态安葬,建设启用区镇殡葬设施(骨灰堂、守灵堂等)12所,覆盖率超50%,完成市殡仪馆综合改造工程,启用市绿色殡葬纪念园,惠民殡葬实现全覆盖,累计减免群众丧事费用3243万元。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规范殡仪服务,创建无黑殡葬服务行业。树立文明新风尚,举办市民文明十二条2.0喜事新办不攀比、白事简办不迷信启动仪式,大力倡导红七条”“白九条,红白理事会覆盖全市村、社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无烟祭扫。启用一站式婚姻登记平台,简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入专业社会力量调节家庭夫妻矛盾,积极创建和谐幸福家庭关系。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00余人次。运用人脸识别、全国救助寻亲网、头条寻亲等多种渠道帮助35名长期滞留人员回归家庭,妥善安置73人。推进地名使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圆满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成地名标准化391条,认定第一批《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昆山卷)。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创新使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开展界线、界桩巡查等工作。

民政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民政事业发展的组织保障。结合三访三解三促六个一专项走访、社区大党委、民生幸福党建联盟等活动深入企业和群众,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书记的领头雁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积极推荐年轻干部赴基层和上级部门跟班学习,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赴广东、深圳、延安等干部学校开展脱产培训。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文件精神,印发《昆山市民政局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昆山市民政局激励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昆山市民政局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十三五期间选拔任用中层干部19名,轮岗交流23名。积极参与全市青蓝工程,先后多次推荐党员干部赴组织部挂职、任社区第一书记、参与垃圾分类专班等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局工会、团支部、妇联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民政领域的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多次获评模范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荣誉。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更新配套,实施85个重点建设项目,累计投入8205.52万元。扎实开展养老、殡葬、福彩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审验手续。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保持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零感染

十三五期间昆山民政事业发展成果显著,成就丰硕,为民政事业新时期高质量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地位,以党建为引领,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服务效能;二是坚持民政工作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困难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民政事业;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以智慧化为发展方向,紧扣发展前沿,改革发展模式,创新发展方式,建设高效便捷、优质均衡的高质量民政事业。

1十三五时期昆山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完成值

1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救助比例

%

85

100

2

建设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区镇数

11

3

农村农户住房自然灾害保险覆盖率

%

100

4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

45

51.3

5

社会力量运营的床位数占总数比重

%

70

75

6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率

%

70

95

7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

%

100

100

8

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数量

130

149

9

达到《江苏省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评价总则》规范标准的社区比重

%

100

100

10

综合服务中心面积达到400平方米以上的城乡社区比重

%

100

100

11

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覆盖率

%

100

100

12

每万人(户籍人口)拥有登记社会组织(不含备案)数

15

29.76

13

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8

9.63

14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参与率

%

98

15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双证获得率和就业率

%

100

16

符合工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

%

100

17

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接受安置率

%

100

18

守灵堂、骨灰堂和殡仪服务中心覆盖率

%

100

50

注:1.因机构改革,指标2314151617已划归其它部门管理;

2.指标18因墓地存量较多,未完成预期目标。

第二章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实施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迈进的历史交汇期,是江苏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的重要时期,是苏州建设强富美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关键时期,也是昆山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的发展战略机遇期。昆山民政要实现率先发展、当好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民政事业发展的排头兵,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更高质量的发展要求,肩负更重大的使命要求。

从国内来看,十四五事关能否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远景目标。昆山民政应肩负起率先实现民政现代化发展的历史使命,在昆山之路精神的引领下,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民政领域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民政服务供给质量,实现由量变向质变的转变,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健全基本社会治理体系、深化社会服务体系,在养老、基层治理、社会保障等突出领域补齐短板,扩大供给,提质增效,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建设走向普惠均等、高效善治的现代化民政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服务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从区域来看,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是昆山发展的重要资源优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意味着区域内资源充分涌流、信息高速流通、人才快速流动,这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民政事业投入,更好地推动昆山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保障水平提升;有利于推动区域内协作联通、合作共享,补齐民政事业发展短板;有利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促进开创民政事业新发展路径,完善民政事业服务体系;有利于引进高素质民政人才,优化民政事业人才队伍,以人才引领民政事业发展。机遇也带来挑战,资源、信息跨区域流动发展对于资源流通、信息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及一体化发展提出了更高标准,人口快速流动对于民政服务精准保障、服务覆盖人群更广、跨区域服务提出了更高挑战,区域一体化对于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社会服务均等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立足于昆山实际,昆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快速增长,特别是外来人口流入带来的社会治理问题突出、公共服务供给压力增大;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昆山养老需求与供给的结构性难题给昆山养老事业带来挑战,更加完善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养老体系、更加普惠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多元的适老产品供给是昆山老龄化社会的共同期待;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民政供给格局是昆山民政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积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力量等社会力量进一步参与民政事业发展,激发参与动力、创新参与渠道、提升参与效益;信息化、智慧化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环境助力昆山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城市建设,也对建设兼具高信息化水平和高人文关怀的智慧民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民政信息化设施建设水平,也要解决数字鸿沟问题,以人为本,建设兼具科技含量高度和人文关怀温度的现代化民政。实现高质量的昆山民政现代化发展,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民政事业发展,破解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奋勇争先,引领前行,当好民政现代化发展的排头兵。

第三章发展路径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秉承和弘扬昆山之路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服务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发挥民政工作兜底性、保障性作用,以政治化、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为支撑,构建与昆山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社会力量参与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专项社会服务体系等现代化民政体系,着力打造人本民政”“和谐民政”“活力民政”“智慧民政四大民政品牌,使昆山民政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担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任务,聚力建设新城市、大力发展新产业、全力布局新赛道,为昆山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县域示范贡献民政力量。

第二节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始终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民政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确保民政工作始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将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民政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保障。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群众性,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全面、更完善、更均等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打造人本民政”“和谐民政品牌,让昆山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共同富裕。

3坚持创新发展。全面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为民政服务,创新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民政发展方式、创新民政服务模式,以创新引领民政现代化发展,打造活力民政品牌,服务百年之未有发展大变局,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布局,高质量建成民政工作现代化发展体系。

4坚持智慧化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时代性,坚持互联网+民政的智慧化发展方向,全面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新的应用场景和领域,全面推进智慧化服务,打造更加便民高效的智慧民政服务品牌。

5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协调性,加强统筹城乡区域民政工作一体化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发展战略,加强民政各部门间横向协同合作,加强相关部门、多方力量紧密协同,促进民政各业务领域、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促进全市民政工作均衡发展,打造高效协同、多方协同的大民政共同体。

6坚持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防范和化解民政领域各方面的风险隐患,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安全管理能力,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稳定。

第三节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昆山民政事业围绕人本民政”“和谐民政”“活力民政”“智慧民政四大品牌战略,以建设高质量现代民政体系为目标,建成精准帮扶、广泛覆盖、兜底有力、走向共同富裕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广泛参与、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服务优质、科学专业、群众满意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将昆山民政打造成为全国民政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走在全国前列。

经过五年的发展,到2025年时,昆山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达到:

——发展更加温情关爱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实现社会救助水平与居民消费支出水平、经济发展相协调,城乡保障水平普惠化、均等化,逐步扩大兜底保障范围和受益人群,分层分类稳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实现困难群众保障全覆盖,更好发挥民生兜底保障作用,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模式,加快服务转型。健全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最大限度满足残疾人生活、护理、康复等需求。

——发展更加多元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养水平,多元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协调推进,建设普惠均等、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医养融合深度发展。以老年人需求和智能化为发展方向,推进养老产业发展,更高水平保障和丰富老年人生活,努力把昆山样本建设成为全国老有颐养的典范。

——发展更加协同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形成昆山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生态发展圈。健全困境儿童主动发现、分类保障机制,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全面保障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等基本权益。

——发展更加和谐有序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共建共治共享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五社联动”“四治融合,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社区治理,打造一批全国示范的城乡社区治理标杆社区

——发展更加优质专业的社会工作发展体系。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引领,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综合监管机制。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体制机制,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引进、培养,打造昆山社会工作人才高地,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发展更加向上向善的现代公益慈善体系。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发动、广泛参与的慈善发展体系。打造乐善鹿城慈善品牌,深度推进慈善事业与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进一步凸显,福利彩票持续健康发展。

——发展更加规范高效的专项社会服务体系。倡导移风易俗,加强殡葬服务规范化、数字化,积极构建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格局。深化地名管理和吴文化地名遗产保护。构建一体化的新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完善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提高寻亲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进婚俗改革。

2025年,昆山高质量现代民政体系建设基本成型,兜底保障更加完备,服务更加优质,治理更加和谐,人才更加专业,现代民政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昆山民政成为现代民政县域示范。

2十四五昆山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年值

2025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人数占比(%

41

50

约束性

2

家庭适老化改造户数(户)

1044

5000

预期性

3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

95

95

约束性

4

区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

区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

45.5

100

约束性

6

新增老年友好社区(个)

2

11

预期性

7

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覆盖率(%

50

100

约束性

8

困境儿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9

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

100

100

约束性

10

社会散居与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比例

95

预期性

11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

50

100

约束性

12

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

10.7

60

预期性

13

区镇社会工作站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4

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万人)

0.2

0.27

预期性

15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机制完善率(%

95

100

约束性

16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17

区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和集中守灵中心覆盖率(%

50

100

约束性

18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覆盖率(%

100

约束性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健全完善分层分类、温情帮扶、普惠均等社会救助体系

(一)健全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依据《苏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救助政策,落实城乡统筹、有效衔接、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机制。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及动态监测工作,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长效机制,根据不同类别的困难类型,实施有针对性、差别化的保障措施,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救助资源精准管理。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办法,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面推进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加强困难二无老人救助,根据特困人员意愿发展多种供养方式,保障和提高供养水平。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建立实施由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机制。建立慈善资源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机制,引导慈善力量、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救助,完善社会救助结构,筑牢社会救助网络。

(二)提升社会救助供给水平。一户一档一策精准帮扶工作覆盖到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突发困难群体,全面扩大精准帮扶覆盖面。全面落实城乡一体的重残重病单人保政策,全面落实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以及其他救助,全面落实按户保与按人保相结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物质+服务的温情救助,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力度,发挥社会力量在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社会支持、资源链接、赋能增能等服务中的优势,增强困难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区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模式,打通政策落实到困难群众家中最后一公里政策道路。加强社会救助智慧化建设,依托精准帮扶信息平台,汇集政府、社会力量等多方救助帮扶信息,实现数据互联、实时对接。健全线上线下融合的主动发现机制,依托监测预警平台,及时主动识别、帮扶困难群众。探索异地受理基本生活救助申请,有序推进持居住证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全面推广社会救助指尖办”“掌上办,为困难群众提供实时即办、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

    (四)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体系,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深入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开展“1+3+N”社区康复服务新模式,以康复驿站为主阵地,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康复、社区支持等服务。推进区镇康复驿站提档升级,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引入慈善力量、专业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人士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等社会保障服务。

第二节健全完善多元协调、行业规范、产业有序养老服务体系

(一)建立结构多元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强化家庭养老的基础支撑作用,将失能、失智、失独、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拓展居家上门服务的内容,增加家庭照护床位,健全完善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提升城乡标准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覆盖率,拓展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点融合发展的“1+N”服务模式。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提升原居享老质量。全面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十四五期间,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建成,改善和提高养老床位的结构和数量,特别是提高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促进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强化医养机构深入合作,为养老机构提供较高的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关系。深化智慧养老,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建立全市智慧养老平台,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

(二)加强养老事业发展制度保障。强化政府在养老服务中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应助尽助。推动多层次的长期养老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相衔接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由政府兜底养老向多层次、多结构社会化养老转型。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养老服务准入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面向老年人的违法、侵权行为。推进养老应急保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测预警责任体系和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组建养老服务应急处置支援队伍和应急处置技术队伍。

(三)加强养老事业发展人才保障。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建设,依托昆山职业院校、高等院校,鼓励增设养老服务专业学科,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推动与长三角地区高等院校合作,建立养老专业实训基地,引进、培养养老服务高端人才。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护理人员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适应的薪酬制度和岗位津贴制度,以人才制度改革保障养老服务质量和养老队伍建设。

(四)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推广智能健康养老产品,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适老产品,重点发展适老康复辅助器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与无障碍科技产品,开展智慧助老服务行动,帮助老年人更好的融入信息化社会,弥补老年人的数字鸿沟发展银发经济,实施养老服务+”行动,促进文化、旅游、餐饮、家政、教育、健康、金融保险等行业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养老服务产业新业态,推动养老服务业现代化。扶持、发展一批养老产业企业,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发挥国资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力争打造经济社会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地方养老产业企业。

(另行编制《昆山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三节健全完善协同衔接、联动参与、特色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一)持续构建一体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发挥市镇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等功能,联合成员单位高标准落实未保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合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不断健全丰富多元的福利保障体系。突出困境未成年人保障政策的福利属性,建立与昆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保障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主动发现、分类保障机制,全面保障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等基本权益,实现困境未成年人应保尽保。引导部门政策资源优先向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倾斜,丰富福利内涵,全方位保障困境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不断完善日常动态监测机制,尝试将非昆山户籍的流动儿童纳入识别范畴,通过专业力量帮助修复社会支持网络,体现平等权利观。依法规范孤儿收养登记审批程序,完善收养评估标准,全面实施收养评估

(三)加快完善覆盖全面的关爱服务体系。根据《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意见》,推动市福利院儿童部实现转型发展,鼓励改扩建集养、治、教、康和社会工作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加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临时庇护、危机介入、专业督导等职责。持续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社工三支队伍建设,注重实操训练和经验提炼。实现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等镇村两级平台阵地建设覆盖100%,规范达标率达到100%,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全部达到省级标准。

(四)创新实践社会参与的专业支持体系。持续深入推进平台+项目+技术特色未保专业服务模式。注重外部请专家和本土挖资源相结合的方式,聚力打造家校社联动保护机制平台、精品项目研发平台、专业人才成长平台、服务绩效评估平台、专业督导服务平台、综合保护智慧数字平台等六大平台建设,培育、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昆山本土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生态发展圈。建立高校智库联盟,创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实践基地(未保实验室)建设和高危个案实务研究模式。

第四节健全完善四治融合、能动善治、服务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一)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实施基层党建根系工程全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覆盖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小组、业主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全面推动党员紧密联系群众。探索构建大数据+网格化+社区服务+居民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深化五社联动,加快建设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行互联网+社区治理的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在社区治理与服务中的作用,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和智能化应用场景,深入推进数字化政务服务,全面实现线上政务服务和线下服务站点融合发展,实现资源、信息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同时也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提供温情服务,改善居民服务体验。全面开展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细化治理服务单元,建立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的网格化城乡社区工作体系,做到网格员知人知事,充分掌握社情民意,协助村(居)委会开展居民自治和民主协商,推动社会治理向城乡社区末端延伸。深化五社联动机制创新实施,引导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以及社会慈善资源等参与社区治理,完善多元主体联动治理机制,促进在解决社区利益冲突、服务社区公共事务、开展邻里互助等方面发挥作用。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在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社区矫正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长效机制,制定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大力发展社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特别是提高为老、小、残等特殊群体的服务能力,提升社区服务供给效能。大力推动社区志愿者服务、公益服务活动,开展邻里互助、社区融入等活动,推进美好和谐社区建设。探索社区物业治理创新,建立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社区物业治理模式,互相协调,各司其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社区常态化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公共卫生、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有序开展社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

(二)加强基层自治建设。全面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基层政府为主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政社良性互动群众广泛参与的能动善治机制,提高村(居)民公共事务参与意识和能力,激发社区自我治理活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依法依规开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居)领导班子,培养基层社会治理优秀带头人深化村民小组、居住小区、院落、楼栋等微自治,丰富微自治形式,搭建便捷群众广泛参与的渠道。探索互联网+居民自治,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搭建社区自治交流平台,向居民家庭延伸,充分听取和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扩大群众参与,激发基层自治生机活力。

(三)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建设集综合受理、居家养老、五社联动、协商议事、文教娱乐、养老托幼于一体的社区生活性服务综合体,按照国家标准每年改造提升和新建一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推行一收一减一增综合施策,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全区域通办加强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化建设,提升社区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实现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面推行全科社工的社区服务模式,全面加强全科社工业务技能培训,充实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促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区服务供给便捷化,城乡社区全科社工全覆盖。加快建设老年友好社区,完善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设施,优化老年人社区环境,积极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生活,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岗位管理和薪酬机制,建立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职业晋升体系。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专业社区工作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第五节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优质发展、服务专业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发展体系

(一)强化党的政治引领地位。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建设双推双报”“四同步制度,构建上下协同、经纬交织、一体推动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高质量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有效覆盖转化,全面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质量,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社会组织政治方向正确。探索功能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区镇社会工作站支部建在站上专项行动,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加强党的纪律监督,加强纪委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鼓励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交叉任职,推动建立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红色轮训机制,持续开展红色社工在行动,引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社会组织培育、监管机制。不断创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工作制度和培育机制,依托昆山市公益创新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有效发挥组织孵化、项目研发、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由数量向质效的提升。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规范管理四大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规范发展,重点推进新兴行业、科教文卫体公益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发展。推动社区基金会发展,发挥链接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培养公益人才等方面的作用,助力基层社区治理。建立跨部门协调、分工明确、综合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规范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依法审查、依法运营、等级评估。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双重管理体制,坚持放管并重原则完善非营利性监管、负责人审查等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健全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体系,严格落实好年检制度、等级评估、双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等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落实好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增强对社会组织的执法力量,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把好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关。

(三)提升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大力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构建常态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名录,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加大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高校合作力度,建立区域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基地和专家库,发展一批社会组织骨干人才,推动社会组织更高质量发展。

    (四)推动社会工作事业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专业引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准和规范,不断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持续推进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督导培养和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利用本地高校科研资源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资源,打造集培训、见习、就业、创业一体化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育体系,十四五末,持证社工总数超过2700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根据基层社区发展需求,扩大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发适应不同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优先支持发展以养老、助残、未成年人保护、家庭婚姻辅导等为重点的社会工作服务。探索构建社会工作职业评价体系,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分层次、分领域、按需购买的供给机制,全面推动区镇社会工作站(室)建设,采用购买服务和招聘专人相结合的方法,十四五,实现社会工作站(室)全覆盖。

第六节健全完善创新发展、品牌建设、综合监管现代公益慈善体系

(一)打造乐善鹿城慈善品牌。加大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探索在大型商超、图书馆、学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慈善互动空间”“鹿城益空间,结合空间特点因地制宜开展慈善活动,发展一批形式多样、群众反响好的慈善项目。大力推广社区发展基金,鼓励社区发展基金参与社区服务、社区治理、公益人才培养等。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设置志愿服务站点,鼓励、引导村(居)民参与公益志愿活动,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公益氛围。完善鹿城慈善奖评选激励机制,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载体,推动慈善文化、慈善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优秀传统美德。

(二)创新慈善事业发展方式。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探索建立慈善参与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帮扶机制。建设好慈善供需对接平台,畅通慈善供需信息流,梳理慈善需求清单,组织引导项目对接,实现资源、信息实时更新、公开,健全完善慈善供需精准对接机制。推进慈善+”融合发展,大力支持慈善力量参与养老、社会救助、助残、社区治理等社会保障与服务,引导慈善力量向社会紧缺领域、社会重大发展方向发展,向科教文卫体领域拓展。探索慈善+社工+志愿服务的融合发展模式,发挥慈善力量链接社会资源和社会需求的优势,发挥社工和志愿服务为慈善力量有效落地提供有力组织支撑、人才支撑的作用,探索融合发展的慈善互动空间,促进共同发展。完善慈善+互联网发展,依托互联网技术壮大互联网慈善力量,完善互联网慈善募捐、管理、监管制度。创新慈善募集方式,推进慈善捐赠由捐钱捐物向捐技术、技能、股权、证券、知识产权、服务、保险等形式拓展,丰富各类主体参与慈善的形式。倡导企业设立社会责任部门参与社会慈善活动,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承担社会责任。

(三)加强慈善组织的培育监管。健全完善慈善组织孵化培育机制,优化慈善组织发展环境,扶持发展一批示范型、枢纽型、引领型的慈善组织。加大慈善组织扶持力度,根据慈善激励扶持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强化慈善组织能力建设,提升内部治理、善款筹集、项目运行、服务实施等专业能力。加强慈善组织及活动监管,严格实施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制度,成立慈善行业组织,健全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加强行业监管,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四)加强福利彩票事业发展。积极探索营销模式,不断挖掘市场潜力。优化运行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全面提升防范化解福彩领域重大风险的能力,保持市场安全稳健运行。建立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全链条制度体系,实施公益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升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

第七节健全完善便捷高效、服务优质、惠民利民专项社会服务体系

(一)依法规范殡葬服务秩序。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属性,扩大殡葬服务供给。完善殡葬政策文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殡葬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多部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殡葬文化建设,大力倡导节地绿色生态安葬,推动殡葬改革、丧事简办、移风易俗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引导社会殡葬服务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规范经营。配合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着力提升群众办丧服务便捷度和满意度。

(二)深化区划地名管理和地名文化保护。依据《苏州地名管理条例》因地制宜修订《昆山市地名管理规定》。依法开展地名审批,持续推进标准地名规范使用监管,清理整治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和标准地名标志规范设置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巡查管护,实施全市界线矢量化项目建设,有效防控、及时化解边界纠纷。加强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编制地名图、地名录和地名志。深化吴文化地名遗产保护,持续加强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建设。

(三)提高流浪乞讨人员专业救助能力。加快构建以救助管理机构为主体、社会救助站点为辅助、定点医疗机构为保障、托养服务机构为补充、转介处置机制优化的新型救助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内被救人员的托养、救治、护送、寻亲等工作一体化。以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建立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街面主动巡查机制,织密市、区镇、村(社区)三级救助管理网络。持续运用互联网、人脸识别、DNA比对等新技术,提高寻亲服务能力。引入社会工作方法和专业服务团队,开展站内照料、情绪辅导、心理咨询等关爱服务,帮助流浪乞讨求助人员更好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四)推进婚姻登记服务提档升级。持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打造优质服务窗口。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配合建设和完善婚姻服务信息系统,实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婚姻一件事改革,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开展婚姻登记“市域通办”和“跨省通办”试点,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完善政府购买婚姻家庭服务长效机制,深化离婚冷静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探索建立婚姻家庭辅导联席机制,传递健康的婚姻价值观,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推进婚俗改革,高标准规划建设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促进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和婚姻文化理念的不断提升。

第五章发展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政事业最本质特征,坚持党建引领是做好民政工作的根本保障。要坚持党在民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三会一课、主题教育为支撑,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廉政勤政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支部建设为基础,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民政工作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二)全面推进创新发展。统筹推进智慧化民政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以数字化建设推动民政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创新,全面推动民政工作智慧化转型,促进效能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原则,以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为导向,解放思想,创新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通过创新民政工作体制机制适应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生活品质,适应现代民政工作需要,以创新驱动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需要,促进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全面建设过硬的民政队伍。素质优良、技能过硬的民政人才队伍是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人才保障。优化基层民政队伍结构,整体提高民政队伍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通过对接职业院校、高等院校相关民政服务专业,建立培训基地,提高社区工作者学历水平,加强社区工作者高级技能培训,提高民政服务技能水平。建立健全民政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民政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民政人才激励制度,引进、培育民政领军人才,促进民政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稳定民政人才队伍,提供人才保障。加强民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廉政建设,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遵守党纪国法,打造一只思想素质过硬、职业技能高超的民政队伍。

全面加强安全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民政事业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构建民政大安全生产格局,夯实党政领导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责任。着力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完善科学化、制度化应急预案体系。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集中攻坚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提升工作。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常态化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落实好规划执行、评估与监督。加强民政规划与政府综合规划、业务规划、相关领域规划相协调,确保规划的一致性、科学性、协调性;根据发展目标按年度分解、细化发展任务,合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好规划发展目标,有重点、有层次地发展好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进行一次中期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划的部分任务目标作适当调整,到2025年底进行终期评估,确保本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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