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人才引领工作,构建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卫生健康人才政策,全面推动全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质增效,6月27日《昆山高层次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发布。
一、框架内容
本《细则》主要框架分七个章节,分别是总则、扶持对象和条件、申报和立项、扶持政策、资金安排、实施和管理、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高层次卫生人才计划实施大体方针、目标、组织实施的部门。
第二章:扶持对象和条件。昆山高层次卫生人才计划分为人才引进和分层培养两大类。引进人才分为高层次柔性人才团队(分A、B、C三类)、高层次柔性人才个人、特聘团队、特聘人才(分A、B、C、D四类)、青年储备人才;分层培养分为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同时明确各类人才和团队入选的具体条件。
第三章:申报和立项。明确昆山高层次卫生人才计划申报、立项、资助等工作要求。
第四章:扶持政策。明确对入选的各类别人才政策配套,安家补贴、一次性奖励以及科研项目的资金配套。
一是对高层次柔性引进个人人才,按用人单位协议实际支付劳动报酬的30%对用人单位予以一次性资助,单个人才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对高层次柔性引进团队,按引进单位与团队合同总金额的70%对引进单位给予资助,A类团队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B类团队资助总额不超过250万元,C类团队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是对特聘团队,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及团队规模、项目投入、地方支持等综合情况,给予100万~500万元的学科建设经费资助,团队成员享受相应层次特聘人才的安家补贴或生活补贴。
四是对A类、B类、C类、D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对青年储备人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五年资助期内特聘人才可申请最高80万元资助额度的科研项目。
五是对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五年资助期内可申请最高60万元资助额度的科研项目。
第五章:资金安排。对所涉及资金来源以及资金下拨进行规定。
第六章:实施和管理。对高层次卫生人才入选后的协议、管理、考核等工作内容进行明确,对人才的责任义务进行明确。
第七章:附则。明确本细则的适用范围、适用机构、开始实施时间、试行时限。
二、主要特点
一是分层分类更清晰。昆山高层次卫生人才在类别上进一步细化,对不同级别人才的条件进行详细区分,更契合当前实际,更有可操作性。二是人才配套支撑力度加大。在安家补贴力度、人才专项科研配套资金、人才发展平台、配套政策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三是实行个性化引才方式。对特需人才的引进,实行一事一议,引才更有针对性,能够提高引才成功率。四是培养方式更科学。明确人才的申报、立项、管理、考核工作要求,人才引进培养体系更加完善。
本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3年。原《昆山高层次医学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昆政发〔2018〕13号)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