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昆科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改善人才科创企业融资环境,制定本《实施细则》。
“昆科贷”主要用于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人才科创企业的贷款,对放贷金融机构所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为人才科创企业承担有限补偿责任。目前,在实施《实施细则》为2020年底修订,运行2年,至2022年底到期。此次修订,主要在保持原实施细则基本原则不变的基础上,为“昆科贷”提档升级,增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市综合风险池允许的范围内提升授信最高额度。
依据《昆山市综合风险池管理办法》(昆政办发〔2021〕14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作为市综合风险池子产品,由综合风险池实施联席会议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工作小组由市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委台办、人民银行昆山支行等有关部门组成。修订本《实施细则》也征求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并经由市综合风险池实施联席会议讨论。
“昆科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五章: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支持对象,“昆科贷”支持在昆山注册成立的人才科创企业及各级各类双创人才。
第三章运作方式,管理人向合作金融机构按协定方式及年度实际贷款平均余额占比存入“昆科贷”资金,按年度调整,“昆科贷”实行差别化的风险补偿机制。
第四章项目管理,“昆科贷”实行备案制管理。
第五章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