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法〔2020〕5号)和《关于在全省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苏法宣办〔2020〕10号)精神,以及《中共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法治〔2021〕2号)和《关于印发<苏州市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法宣办〔2021〕7号)精神,结合昆山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到2022年底,确保每个基础网格至少培育2名“法律明白人”,推动形成“建管用”一体推进的基层治理体系。
三、重点举措
严格遵循自荐(推荐)、公示审核、培训考核、登记备案等程序规范“法律明白人”遴选。实施全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轮训)计划,在“尚法昆山”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法律明白人”网上学院;引导各区镇丰富线下培训形式,组织“法律明白人”观摩培训、旁听庭审等活动。强化效能发挥,引导“法律明白人”发挥示范引领参与基层依法治理。搭建实践服务平台,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完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典型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公示宣传全覆盖,加强“法律明白人”标识配备,并公示联系方式等,确保真正为群众所知、为群众所选、为群众所信。
四、实施计划
推进实施(5月—8月)做好遴选和公示、上岗考核,开展至少一轮培训。
督查评议(9月—11月)开展“法律明白人”工作情况督查指导,认真挖掘典型事迹。
总结提升(12月)加大典型经验和相关案例的宣传力度,推进培养工作的经验。
五、工作要求
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强化典型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