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文件适用于昆山市行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和管理工作。为规划主管部门提供选址、开发强度依据,为规划设计人员提供规划设计指导,为交评联审部门提供审查规则和监管依据。
二、2022版《细则》主要修订内容
1.单独界定启动条件,细化量化各阶段交评启动条件
预交评(选址/出让阶段)调整前后对照
注:①建筑规模计算方法:建筑规模=用地面积×容积率;②一、二、三类区划分参见当前执行的《昆山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
报建交评调整前后对照
注:①建筑规模指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②一、二、三类区划分参见当前执行的《昆山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
2.明确划分强制性措施和指导性建议的内容和作用
2015版
第五条 【交评的效力】控规阶段交评应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评审的必要组成部分;选址(或出让)阶段交评应作为项目选址或地块规划条件核提的必要依据;报建阶段交评应作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必要依据。
2022版
第六条 【交评效力】交通影响评价成果报告的结论应当分为强制性措施和指导性建议。强制性措施是保证项目交通影响可接受的前提条件,应由建设单位落实;指导性建议包括对项目内部或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推荐采取的措施与方法,可作为片区交通规划编制、交通改善措施实施的重要参考。
3.新增交评审查专家参与机制
对于开发体量高、交通影响程度大、功能业态复杂的项目,达到一定规模或影响程度后,应邀请专家参与评审把关,保障编制成果科学合理。
专家参与联审启动条件
注:①建筑规模计算方法:当有建筑设计方案时,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当无建筑设计方案时,建筑规模=用地面积×容积率;②一、二、三类区划分参见当前执行的《昆山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
4.新增占道施工期交评编制和管理要求
2022版新增
第十七条 因工程建设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等情况需要长时间占用、挖掘道路,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需要开展占道施工期交通影响评价的工程项目,其编制和管理要求参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5.制定从业单位考核办法
2015版
第九条【从业单位工作模式】对于选址(或出让)阶段和报建阶段交评,采用“编制单位+审查单位”工作模式:编制单位负责交评报告编制工作,审查单位负责交评报告技术审查工作。审查采取匿名形式,送审的交评报告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编制单位的信息。
第十二条 【从业单位管理】从事交评编制的单位原则上须具备城乡规划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同等级资质。从业单位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准入并通过审核后,纳入编制机构库,可开展交评编制工作。未纳入交评编制机构库的单位,不得从事交评编制工作。以每半年或一年期限对从业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以末位淘汰的形式实现从业单位的优胜略汰。
2022版
第十四条【从业单位管理】在本市承担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从业单位需具备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有交通规划专业并具备交通规划设计专业技术力量的院校。符合条件的从业单位应主动加入昆山市政务服务中介超市。
第十四条【从业单位考核】从业单位对其编制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承担相应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交通影响评价的从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实行信用管理,将有关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违规处罚】从业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通报从业单位违规情况,并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底,不再采信该单位编制的交评报告。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
从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三、2022版《工作指南》主要内容
1.4大典型交通设施(出入口、内部通道、停车设施、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要点的整合、细化、提升和补充
出入口位置设置要求
Ø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与相邻城市道路交叉口的控制间距根据道路等级确定
Ø 设置在辅道上的机动车出入口,应与相邻城市道路交叉口和主路合(分)点保持一定距离
Ø 设置在国道、省道和框架道路机动车出入口,设置条件应与同等级城市道路标准一致
Ø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应与道路设施保持一定距离
出入口闸机设置要求
Ø 住宅类闸机的设置位置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应小于6m。
Ø 公共建筑类闸机的设置位置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应小于12m,交通流量大的公共建筑项目主要车行出入口应设置辅助车道,辅助车道长度根据交通影响评价测算和交通组织方案确定。
Ø 用地规模10公顷以上的或有大型货车进出的工业、仓储项目,道闸的设置位置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应小于15m,其他工业、仓储项目道闸的设置位置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应小于12m。
Ø 采用信号控制的出入口接入道长度不宜小于20.0m。
闸机要求设置示意
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要求
Ø 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的起坡点面向道路的,出入口起坡点与道路红线的距离应≥ 8.0m;车库出入口起坡点平行道路或与道路斜交的,其缘石切点与道路红线的距离应≥ 5.0m;坡道终点距基地内部道路边线的距离应≥5.5m。
坡道设置要求示意
停车场(库)布局要求
Ø 当必须设置尽端式车道时,车道长度不应大于30m,且尽端处停车位应预留回转空间(例如:在尽端附近空1个车位,方便回转)。
Ø 大型车库两侧或单侧停车的通道长度大于85m时,应在通道垂直方向设置连通道。
Ø 紧邻构筑物的停车位应充分预留足够的上下客空间,应保障邻墙停车位距离墙体0.3m以上或宽度控制在2.7m以上。
尽端通道预留回转空间 紧邻构筑物的停车位尺寸要求
2.6类典型建筑类型审查要点
住宅类
Ø 关注居民和社区物业停车问题,关注小区内部慢行品质,组织快慢分离,保证连续的、无需绕行的步行流线。
Ø 应按不低于车位总数的30%配建充电桩,充电桩应具备有序充(放)电功能,并优先布设在公共车位。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上级政策出台,从其规定。
Ø 2021年7月15日之后取得建设使用权的住宅项目,垂直式小型车停车位尺寸不应低于2.5m×5.3m。
双向通行车行道示意图
单向车行道示意图
商业类
关注装卸货区、垃圾回收点等设施,作业区域和作业时段避开小汽车和慢行流线。停车场(库)内部独立的步行路径宽度不应低于0.6m,且不应占用车行空间。
车库人行通道示意
办公类
关注员工停车和到访停车的交通组织,保障良好的办公和活动环境。
内部员工和访客分区停车
医疗类
关注就医或到访人员交通组织。宜结合出入口设置落客通道,必要时设置接送通道。
医院接送通道示意
学校类
关注学校接送交通组织,鼓励地下接送,并应符合《昆山市学校规划设计导则(2020)》要求。
学校地下停车场接送系统规划及实施情况
工业类
关注客货交通组织,人车分流、客货分流。保障物流顺畅、径路短捷、不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