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公开领域 / 疫情防控

ksswsjkwyh/2021-00148
科教文卫其他其他
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30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14号)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14号)

时间: 2021-11-30 09:33 访问量:
【字体: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

(2021年第14号)

近期,内蒙古等地陆续报告病例,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凡11月15日以来有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通辽市旅居史的来苏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信息。非必要不前往此类地区,如确需前往,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三、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我市已经全面开展各类人群以及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市民主动接种,为构建免疫屏障贡献一份力量。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来源:苏州发布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