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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622/2022-00014
综合政务报告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2-02-17
昆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2-17 16:24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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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昆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ks.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邮编:215300;电话:0512-570092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昆山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和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奋力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实现“新的超越”提供有力保障。

1.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昆山市“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信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继续推进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规定公开。继续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住房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和社会民生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

有效运用我市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不断推送防控政策、健康科普等信息,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配合相关部门,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2.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2021年,全市各行政机关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7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4件。从申请主体看,自然人申请579件,商业企业申请12件,科研机构申请2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件,其他组织申请3件。从申请内容看,内容较为集中在城乡规划、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物业管理等事项。当年度580件,结转2022年度31件。

3.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百姓关心、社会关切、媒体关注的民生时事热点,探索政策解读制作多样化,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效率。全年通过文字、图表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制作政策解读124份,深受市民群众的喜欢与关注。

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4051次,办理公众留言4770条,开展在线访谈44;全市各区镇、各行政机关政务新媒体累计推送政策解读、工作成效、办事要点、惠民服务等各类推文3000篇以上。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原则,升级改版市政府门户网站,梳理完善栏目层级,升级无障碍通道功能,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搭建数据开放平台与政府网站前端对接整合,实现自动匹配适应多种终端,建立政务新媒体集合服务矩阵,建设昆山政务信息查询手机端总入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5.严格落实监督保障。修订《昆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相结合,定期对栏目更新是否及时、信息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行通报批评,年终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2

10

46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6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222

行政强制

3860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4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9

12

2

0

1

3

5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3

5

0

0

0

0

2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4

2

0

0

1

2

7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6

0

1

0

0

0

1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6

3

1

0

0

0

1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4

0

0

0

0

0

14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8

1

0

0

0

0

1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2

1

0

0

0

1

24

(七)总计

562

12

2

0

1

3

58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1

0

0

0

0

0

3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4

2

6

18

6

0

0

2

8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水平和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和数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强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科学开展考核评估;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和基础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做好各类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方式,加强市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政务活动的线上线下传播。推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推进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营、管理力度,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进一步发挥好政务新媒体在政策发布解读、便利政务服务、畅通互动交流、强化矩阵建设上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市行政机关在办理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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