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的期间。
工程名称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地点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 内容 1 轨道S1线道路恢复与整治工程项目 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前进路(阳澄湖大桥-东城大道)含16个站点;夏东街(前进路-昆嘉路)含2个站点,章基路(昆嘉路-磨坊路)含1个站点;童泾路(G312-绿地大道)含2个站点;绿地大道(薛赵路-常发路)含2个站点,光明路(蒋浦路-沿沪大道)含2个站点,前进路长江路下穿节点、康乐路段 2024- 04-11 22:00 2024- 04-13 06:00 混凝土连续浇注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传真:0512-5737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