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晨6点之间的期间。
工程名称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地点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 内容 1 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同丰路桥、孔巷大桥SG4标 昆山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丰路桥、孔巷大桥 2022年7月2日22:00 2022年7月4日6:00 2 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轨道施工项目S1-GS-01标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中心站 2022年7月2日22:00 2022年7月31日6:00 3 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轨道施工项目S1-GS-01标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白马泾路站 2022年7月2日22:00 2022年7月31日6:00 4 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轨道施工项目S1-GS-01标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鹿城路站 2022年7月2日22:00 2022年7月31日6:00 5 祖冲之路南延工程 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祖冲之路震川路交叉口 2022年7月2日22:00 2022年7月4日6:00 6 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公路桥 SG5 标 昆山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经开区震川大桥 2022年7月2日22:00 2022年7月4日6:00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0512-57379128 传真:0512-57379127
钻孔灌注桩施工需在施工过程不间断
为保证混凝土浇筑连续性
为保证混凝土浇筑连续性
为保证混凝土浇筑连续性
灌注桩无法间断施工,施工工期较短,需要加快进度
施工工艺要求施工过程连续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