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晨6点之间的期间。
工程名称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地点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 内容 1 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配套项目京沪铁路昆山至陆家浜段改建工程 昆山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中铁二十四局 昆山市开发区柏庐南路与黄浦江中路之间新建京沪铁路沿线 2021年12月4日22:00 2021年12月28日6:00 2 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轨道施工项目S1-GS-02标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S1-GS-02标项目经理部 昆山市前进东路与顺帆北路交叉西侧 2021年12月4日22:00 2021年12月31日6:00 3 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轨道施工项目S1-GS-02标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S1-GS-02标项目经理部 昆山市金融街 2021年12月4日22:00 2021年12月31日6:00 4 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轨道施工项目S1-GS-02标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S1-GS-02标项目经理部 昆山市童泾南路南圩路交叉 2021年12月9日22:00 2022年1月5日6:00 5 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土建施工S1-TS-11标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街站、昆嘉路站 2021年12月7日22:00 2022年1月4日6:00 联系电话:0512-57379110
0512-57379128 传真:0512-57379127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大方量大方量道砟进场需连续施工
大方量混凝土进行连续性浇筑
大方量混凝土进行连续性浇筑
大方量混凝土连续性砼浇筑
为保证夜间施工及混凝土浇筑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