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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文卫其他通知
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23
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全市“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全市“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1-11-23 10:3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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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苏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苏老龄办〔20213号)精神,市老龄办决定开展2021年全市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全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孝老敬老活动,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乐享智慧老年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2110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走访慰问,践行敬老传统。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要以敬老月为契机,对本辖区老年人普遍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和老龄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践行敬老爱老优良传统,带头走进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社区、养老机构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获得七一勋章”“光荣在党50纪念章的老党员以及贫困、失能、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进行走访慰问。针对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帮扶公益活动。

(二)加强疫情防控,普及健康知识。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做好老年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帮助老年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室、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老年大学以及养老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重点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举办老年健康科普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强医养签约合作,促进医养服务衔接。

(三)跨越数字鸿沟,实施智慧助老深入推进智慧助老行动,为老年人更好地参与智慧社会生活加油助力。在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保留部分人工窗口和志愿服务岗,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引导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掌握出示健康码、扫码支付、出行、就医等生活便利化技能。扎实推进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确保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培训工作。

(四)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维权宣传。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通过广场咨询活动、法律援助等,加强对老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服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医疗诈骗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新修订版《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培训,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加强涉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侵权纠纷的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关注度。

(五)丰富文体活动,促进社会参与。广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体育需求,举办丰富多彩的书法、绘画、摄影、剪纸、合唱、舞蹈、登山、健走、太极、门球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让老年人积极融入社会,传播乐观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支持老年人参与科教文卫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形成合力,突出行业特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落实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引导老年人加强自我防护。

(二)面向基层,注重实效。各成员单位、各区镇和城市管理办事处要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穿到敬老月活动的各方面各环节,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重点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提出解决老年人实际问题。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加大敬老月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养老机构等场所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全市推动形成养老孝老敬老广泛共识和行动高潮。

(四)扎实推进,做好总结。为确保及时掌握敬老月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请各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区镇和城市管理办事处于1029日前报送电子版敬老月活动总结、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相关照片至市老龄办,电子邮箱:kswsj@163.com;联系电话:市老龄办0512-5736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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