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政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昆山市市政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政施工与监理企业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昆住建通〔2022〕4号),我局对2021年在我市承接市政工程业务的施工、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业绩、信用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初评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附件2)。公示期为2022年3月31日至4月6日。因疫情影响,2020年综合考评结果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4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局市政科,联系电话:0512-57363236。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