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住建通〔2021〕74号
各区镇建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稳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暨农民工实名制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质量、安全行为,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2.在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相关施工技术资料等情况。
3.农民工实名制落实情况。
二、时间安排
1.2021年5月16日前,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2.2021年5月17日开始现场综合大检查。
三、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统一采用苏州市综合大检查的考核表格,请各单位认真对照表格有针对性的进行自查自纠(附件1、2)。
2.参建各方提供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质量安全等资料,配合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及实体抽检。
3.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整理汇总交住建局市政科。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检查是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我市建筑业企业参与苏州市信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在苏州市“三合一”招投标评分中使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2.根据《关于在昆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系统的通知》(昆住建通〔2017〕55号),对于实名制管理不达标的项目,将给予相应的行业惩戒。
附件:1.昆住建通〔2021〕74号附件1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