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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scjdglj/2022-00073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通告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6-28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2年第8期)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2年第8期)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2年第8期)

时间: 2022-06-28 10:08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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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4期、第5期、第8期、第11期),涉及我市部分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2年第5期)涉及昆山开发区名品城市超市经营的昆山市玉山镇李志军蔬菜批发部供货的豇豆,灭蝇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农产品供应商问题。昆山市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老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2年第4期)涉及昆山市玉山镇佰卓超市经营的老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农产品供应商问题。昆山市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良业大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2年第4期)涉及昆山市玉山镇好又多超市胜利新村加盟店经营的良业大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农产品供应商问题。昆山市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2年第8期)涉及昆山市周市镇美乐惠农产品店经营的2021年12月24日生产的豇豆,灭蝇胺、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农产品供应商问题。昆山市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免予其它行政处罚。

五、长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2年第11期)涉及昆山市玉山镇万客隆超市城北加盟店经营的长豇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农产品供应商问题。昆山市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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