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市近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抽检,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4大类共699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696批次,问题样品3批次。
问题产品为粮食加工品3批次,具体问题产品情况如下:
(一)昆山市千灯镇李小云鲜面店销售的河粉,购进日期为2021-08-3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27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江苏德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昆山开发区张申均机面店销售的米线,购进日期为2021-09-1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589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江苏德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昆山开发区张申均机面店销售的河粉,购进日期为2021-08-3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637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江苏德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举报电话:12345、12315。
附件:2021年9月昆山市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合格信息表第二期2021年9月昆山市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合格信息表(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