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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第二批核验结果公示!

时间: 2023-05-10 10:21 来源: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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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长令第1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由许可机关进行核验并记录核验结果。

截至2023年3月31日,我市共有1415家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年度核验。已有第一批456家劳务派遣单位通过核验并面向社会公示,现将第二批通过核验的569家劳务派遣单位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5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核验结果有异议或需反映情况,请与昆山市劳动监察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512—55230120;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D栋805室。

昆山市劳务派遣单位202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核验通过名单(第二批)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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