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确保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昆山市船岸一体化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时效性,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昆山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办法》(昆政办发〔2010〕129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对《昆山市船岸一体化安全管理办法》(昆交规〔2021〕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现公开征集社会公众对《办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单位或者个人可于2023年10月15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具体反馈方式如下:
1.通过信函方式(收件人:昆山市交通运输局609室;地址:昆山市虹桥路109号;邮编215300)
2.通过邮件方式(邮箱地址:295921159@qq.com)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