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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昆山市《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草案)的公告

时间: 2022-11-14 10:20 来源: 昆山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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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30日,我市出台了《昆山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试行)》(昆政规〔2013〕10号),划定了烟花爆竹燃放的“禁放区”和“限放区”,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2017年7月26日,市政府在综合考虑禁放区域合理布局和征询民意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昆政发〔2017〕46号),对原有禁放区域扩大为中环快速路(黄浦江路——G312国道——江浦路——富士康路、翠微西路)以内区域,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拟进一步扩大禁放区域,扩大后的禁放区域(附图)初步划设如下:
     拟新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东至江浦路,南至震川路,西至古城路,北至萧林路。
     现于11月14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日为30天。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在2022年12月13日前通过下列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传真:0512—57709011
     二、信函:昆山市前进东路1288号昆山市公安局(邮编:215300)
     三、电子邮件:ks_yhbzjfb@163.com。

昆山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附:关于公开征求昆山市《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草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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