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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时间: 2021-12-02 10:31 来源: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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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信息中心、对外交流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定内部规章制度,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建议提案等机关行政事务;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数据、技术、用户安全管理,负责信息报送、公开、发布、审核管理;指导、管理、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体育、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开展各类创建工作。

(二)法制安全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和文物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做好各项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指导基层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信访对接和处理工作。

(三)广电管理科(广电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中心)。拟订和实施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和播出,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

(四)文化艺术科。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全市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全市水准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文体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等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工作;指导全市特色文化和业余文艺团队建设;组织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大型文化活动。

(五)文化遗产科。拟订全市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交流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播工作;指导、推动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开展昆曲艺术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及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负责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和昆山市级文物保护项目申报与审核;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文物考古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博物馆及可移动文物业务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和征集工作。

(六)综合产业科。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项目、园区、基地建设;负责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统计分析;组织开展产业宣传推介、教育培训等服务工作。

(七)体育业务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和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运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和优秀运动队、业余体校的综合管理;统筹全市体育训练布局、青少年体育竞赛;组织和承办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苏州市级以上重大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管理、监督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八)行业管理科。拟订全市文化市场、体育市场、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监管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假日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认定;根据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以及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并限时办结;联系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各类协会工作。

(九)旅游促进科。拟订全市面向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市场和品牌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国内市场推广;负责组织、参与国内省内市内重大旅游促销、节庆及会展活动,组织开展国内旅游市场跨区域合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规划和美丽乡村旅游、工业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及各类旅游示范区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大数据建设和智慧旅游发展。

(十)组织人事科(党建科、内部审计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管人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指导局系统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事档案、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出入境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一)财务管理科。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等相关统计和财务资料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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