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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时间: 2021-12-03 10:37 来源: 昆山市城市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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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对外接待等工作;组织协调涉台服务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牵头制定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城市管理领域调查研究。

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计划;负责机关经费核算和部门财务管理;负责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所属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出国(境)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审核报批工作。

组织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领域信息、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承担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组织指导和协调落实意识形态和城市管理领域精神文明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科)。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导、执法监督;牵头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的法制审核;指导全市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以及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并限时办结;组织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审批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

(四)市容管理科。拟定城市容貌相关标准、管理办法,并负责指导实施和监督考评;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指导、监督或组织实施市区城市道路沿街的店招改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示范项目创建;负责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负责全市户外广告设施行业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空间资源中户外广告设施(阵地)及其使用权有偿出让的监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活动;协调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公益宣传的落实和管理。

指导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共自行车行业管理。

(五)环境卫生行政管理科(应急与安全生产管理科)。承担全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大、中型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处置与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全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

负责对全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负责生产、车辆、动力设备的安全管理,协助开展生产和相关公共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六)监督指挥科(城管综合科、内部审计室)。承担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负责涉及城市管理的市政府管理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效率、效能、效果的督查考核;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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