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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和暑期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7-08 09:31 来源: 昆山市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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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成教校,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2021年暑假即将开始,现就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组织好暑期活动通知如下:

一、关于放假和开学日期

1.本学期放假日期。本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630日结束,71日起放暑假。

2.下学期开学日期。下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均于91日正式开学上课,830日新生报到注册,831日其他年级学生报到注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律于826日报到,827~31日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放假期间,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二、关于学期结束和暑期工作

1.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各校要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有关要求,深化巩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公民同招,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或用各种证书招生,坚决制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进行新生录取和分班时,不得组织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不得以各种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

各校要针对暑期有可能发生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对于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学校不得利用暑假时间集中组织学生上新课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等,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对违规违纪学校,市教育局将进行通报、约谈、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并在当年综合考评中扣除相应的分值。各责任督学要加强对所负责学校的日常督导,并将五项管理督导作为假期中及新学年前后经常性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社会监督,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7532139(基教科)、57725693(督导与监测中心)、57516860(惠民中心)。

各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缓解招生入学矛盾;要积极主动配合区镇积分入学办公室做好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工作。

2.认真组织校长、教师暑期培训。各校要认真贯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苏教师〔202115号)有关要求,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师德政策宣讲,组织广大教师强化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师德政策文件,做到全员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提升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在保证教师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要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各校要在假期前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监督管理,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暑期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精准把握暑期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牢记纪律红线。对外出考察学习、教学业务培训、疗休养等活动要履行请假销假审批制度,确保外出活动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一)加强科学指导。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学生家长,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突出学史爱党、铸魂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突出红色研学实践和劳动体验活动,突出日常体育锻炼活动,突出完成暑假作业与参加兴趣社团活动等,对中小学暑假活动作出合理安排,丰富广大师生的假期生活。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的相关要求,指导学生和家长提前规划、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

(二)丰富假期生活。暑假是中小学师生放假休息、适当调整身心状态的时段。中小学原则上不搞学生返校活动,不得强迫学生补课、违规收费补课。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中小学校暑假期间可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供师生学习时使用。要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各校要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淮安市新安小学重要回信精神的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时代楷模、红色故事、优秀读物、身边人物、网络媒体等教育资源的育人作用,通过读红色经典书籍”“唱红色经典歌曲”“看红色经典影片”“讲身边先锋故事”“走红色研学基地等活动,把学习贯彻重要回信精神融入学生假期生活中,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刻苦学习、树立理想、砥砺品格、增长本领、全面发展。

(三)统筹作业管理。各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学校布置作业原则上不使用电子产品,均应采用纸质作业。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引导家长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用眼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主动、自觉、认真完成作业。各校均应实施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和用眼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主动、自觉、认真完成各类作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苏州线上教育中心继续提供有关专题教育资源,供学生选用。

(四)加强家校合作。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形式,经常了解中小学生和幼儿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学生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指导家长积极引导学生按时作息,经常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各校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对确有需求的学生开展课后帮扶。

4.细致布置假期安全工作。各校要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要协同当地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安全知识,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致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重点开展防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同时结合中招高招有针对性开展防诈骗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各校要利用假期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排查,排除安全隐患。要利用暑假全面开展校车安全自查、线路审批、资格审验等工作。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突发事件的,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并报告市教育局。

5.着力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校要严格落实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好师生安全。一是要周密做好重大节日活动疫情防控。各校要统筹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庆祝建党100周年、校庆、毕业典礼、大型会议、夏令营、社会实践和各项赛事等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科学精准、细致周到制定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合理确定活动人数,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二是要毫不松懈抓好暑期疫情防控。暑假前,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要制定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行程可追溯、家校协同有反馈。暑假期间,要继续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实施运动场地面向社会开放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和相关要求做好服务工作。暑期校园仍有师生的学校,要坚持晨午晚检制度。要继续严格执行 “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督促本人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教职工和学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避免出入人员聚集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要及时关注国家公布的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更新情况,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苏州市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落实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

6严格规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根据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要求,结合上级部门近期重点布置开展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专项督查工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对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教育局将联合市相关部门在暑假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重点检查教育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培训。教育局还将结合对培训机构的年度检查情况,做好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的公示工作,会同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随意涨价、过于提前收费、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

7.抓紧落实其它相关事项。各校要对照《2020~2021学年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综合考评方案》做好自评工作,需要上报的相关材料,中小学和职业高中请分别于630日和630日前将综合考评资料上传到网站,幼儿园于630日之前按科室要求递交相应的考核材料。

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学期代办性服务性收费的结算、清退工作。要充分利用暑期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类工作以及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有在建或改造项目的学校要抓紧工程进度,严格把好进度关、质量关和安全关,确保建设工程按期交付使用;同时要利用暑期抓紧做好校舍维修工作,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确保秋季新学年开学,以整洁、崭新的校园面貌迎接学生入学。各学校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结果,利用暑假在硬件建设、内涵发展、学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差异,推进学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未消除大班额的学校必须制定相关措施和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确保2021年消除55人以上大班额。

暑假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每天接收电子邮件2次(上、下午各1次),并将有关通知、文件及时交校长阅处。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待机状态。

附件: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昆山市教育局

2021625



附件

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

第一学期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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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期末考试

注:

1.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202191日开学(830日新生报到,831日其他年级学生报到)。

2.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2022121日学期结束,拟定122日放寒假。

3.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2022211日正式开学上课。

4.各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期末考试时间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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