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办已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张浦镇森隆蓝波湾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监事会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业主提出异议,现对张浦镇森隆蓝波湾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及第二届业主监事会予以备案。
附件:1.昆山市张浦镇森隆蓝波湾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
2.昆山市张浦镇森隆蓝波湾小区第二届业主监事会成员名单
张浦镇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