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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办事指南(2022)

时间: 2022-07-20 16:55 来源: 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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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内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规划[2003]900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5]682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5]1537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6]114号)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二、办事程序:

1.投资总额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项目,由企业直接到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

2.投资总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项目,由企业向我委提出办理申请,我委初审后上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出具免税确认书。

三、办事条件

1、根据国发[1997]37号文有关规定,项目需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备案通知书后,方可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备案通知))中需明确进口设备名称、用汇额、项目建设期限。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过期项目,不予办理免税确认。

4、免税确认是针对投资项目的政策,对非投资项目而进口设备的不予办理免税确认。

四、申报材料

1、申请办理免税确认的请示1份(附件1);

2、内资项目备案通知书3份;

3、进口设备免税申请表3份(附件2);

4、进口设备清单7份(附件2);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含进口设备总清单)3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7、可研报告中的设备清单单独拿出来3份;

8、招标委托书和中标通知书各3份;

9、其它需要说明或补充的材料。

注: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它

    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3、服务收费:不收费    
4、办理机构: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科    
    5、办事地点: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大楼511室    
    6、联系电话:0512-5730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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