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昆地网[2022]挂字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关于优化土地供给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7]26号),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M2) |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起始价 (元/M2) |
起始总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开发区庆丰路北侧、青阳港东侧 |
25764.4 |
商住用地(动迁安置) |
40、70 |
1.92 |
1409 |
3630.204 |
1090 |
30 |
(地块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凡存在未经出让人同意欠缴土地出让金、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发等国土资源违约或违法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三、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竞买人请仔细阅读“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帮助”。
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市虎丘区邓尉路9号润捷广场1幢9楼905室、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12-68701110、68703189、4000251010)。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8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2.正式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19日9:00起至2022年5月27日下午16: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买人持外币缴纳保证金,须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外汇保证金托管及结算协议,账户信息详见托管协议。具体联系: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科0512-57376609。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赋予其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银行反馈时间为准)。竞买人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3.自由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报价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00。竞买报价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最新挂牌价格,每次报价应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倍的加价幅度。网上交易系统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允许多次报价。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如果2位及以上竞买人报名地块,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5.成交通知与成交确认: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报名材料原件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出让人(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现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票据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咨询电话:0512-57392991)
6.签订出让合同及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与属地政府签订《关于庆丰路北侧、青阳港东侧挂牌商住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向属地政府提交履约保函。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履约保函复印件等资料到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付出让金总额的30%作为出让金定金(包括已付的保证金)。竞得人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三)特别说明:(包括建设要求、销售约定等)
1、该地块须按2022002号规划方案和开发区规建局《关于开发区庆丰路北侧、青阳港东侧商住地块项目的规划建设要求》建设。
2、项目建成后,住宅、商业全部由开发区管委会定向定价销售,安置对象为青阳港两岸区域动迁户,住宅定向销售价格为9600元/平方米(不含层次费);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不销售(由开发区管委会3000元/平方米回购);商业定向销售价格为10300元/平方米。项目开发成本(指前期工程费、建安成本、配套公共设施费用,不含土地费、管理费、财务费用、销售税费等其他费用)按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700元/平方米,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开发区管委会可要求竞得人进行整改,并追究违约责任。
3、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方案要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地表配套使用的,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不计入地上容积率,用途为车库、配套设备用房。
4、该地块内配建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商业和住宅同步开工建设和竣工交付,经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竞得人须配合办理相关权证并承担相应税费。
5、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后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提交开竣工履约保函,凭监管协议和保函复印件与我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四)其他要求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五)土地交付及时间约定
交地时间 |
开、竣工 时间要求 |
配套基础设施情况 |
出让价款 交付时间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交地 |
交地后9个月开工 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
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建筑物拆除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30%,第一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70%。 |
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属地政府向竞得人发出土地交接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挂牌公告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属地政府签订地块交接书。地块交接书一经签订,视为竞得人对本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今后不得以土地交付为由拒绝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地块,此后对该地块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出让人承诺的地块周围其余基础设施通达条件,地块内管线和绿化树木迁移,均不作为土地交付和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置条件,具体实施的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四、咨询及资料索取
(一)网上挂牌出让咨询及资料索取
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如对网上挂牌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需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的,请与昆山市土地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昆山市同丰西路188号,联系电话:0512-57319056。
(二)出让地块情况咨询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其他事项详见《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可向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也可根据公告地块位置向所在区镇分局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开发区分局:0512-50197603。
中国昆山网址:http://www.ks.gov.cn/ggzyjy。
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8120。
特此公告!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