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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622/2022-00126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通知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2-12-27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发〔2022〕125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22-12-27 15:15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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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山市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山市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8号)精神,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充分发挥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1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5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22〕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把质量认证作为推进全市绿色产业发展和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县域示范筑牢生态屏障、夯实绿色基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绿色认证制度更加完备,标准体系、认证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区域合作互认体系更加健全。培育一批理念先进、体系完备的绿色产业、行业标杆企业,实现各类绿色产业组织(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消费需求,市场份额和质量效益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不断提升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新使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迈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坚实步伐。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制造业绿色升级认证。充分发挥绿色认证作用,推动重点制造业企业生产过程绿色升级,鼓励企业引入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积极发挥质量认证在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中的作用,加大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力度,构建本质安全、绿色高端的先进化工产业体系。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政府投资工程优先采用绿色建材认证产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

(二)加快绿色农业认证推广。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鼓励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高质量建设市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鼓励和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运用认证工具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培育一批高端农产品和农业认证品牌。到2025年,全市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力争达170张,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4%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

(三)提高绿色服务业认证水平。在医疗、养老、旅游、共享租赁等生活性服务业及污染治理、耕地、水源保护、信息、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进标准化建设,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对绿色服务行业相关标准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实施力度。到2025年,全市各类服务认证有效证书达400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区镇)

(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认证。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绿色节能、低碳环保、循环经济等重点绿色环保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鼓励并推动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切实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减少环境责任事故,降低环境污染风险。鼓励并支持工业、交通、电力、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各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达3000张,节能节水低碳产品认证有效证书达520张,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证书达30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区镇)

(五)提升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在公路、铁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建设工程,积极推行多种类型的绿色管理施工模式,推广适合交通建设工程行业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针对公路、港口和航道的材料、设备、工艺等,结合清洁能源、新能源使用占比,在交通建设领域开展绿色施工、综合环保监管。到2025年,全市交通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综合环保监管比例不低于9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

(六)构建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与苏州认证服务中心深度合作,推荐一批优质绿色认证机构和技术专家参与全市绿色认证服务。搭建昆山市光电产业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品牌培育等要素资源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做好绿色认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解读,提供质量专家名录、技术支持等一系列基础服务,为实现昆山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健全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绿色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一批高于国家标准的绿色产品企业标准,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落实能源消费碳排放标识制度,推动重点外贸产品和耗能产品开展碳足迹认证,完善产品碳足迹数据核算和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八)培育一批绿色技术人才。加大对绿色技术人才的培养及引进力度,打造一批自身综合技术能力过硬、社会责任意识强,以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为目标,以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己任的绿色技术人才。鼓励企业制定绿色认证管理制度,积极培育和资助相关紧缺人才。开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为绿色认证培养和输送一批高素质的产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依托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绿色认证课程培训,增强企业绿色认证的知晓度、提升参与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九)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认证。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认证企业申报各级质量奖,参与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和“江苏精品”“苏州制造”品牌认证。鼓励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名特优农产品、质量奖获奖企业、品牌认证获证企业参与绿色产品认证。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绿色改造、绿色采购,支持企业生产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打造一批绿色认证标杆企业,带动全市企业积极参与绿色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十)完善绿色认证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经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主体,按照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认证各环节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认证机构在认证过程中增减认证环节,企业未取得绿色认证,或者认证证书被撤销、暂停期间,擅自出厂、销售、宣传以及伪造、冒用绿色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和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信用办、生态环境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推进绿色认证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推绿色认证工作的合力。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昆山市绿色认证推进领导小组(见附件),强化统筹协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绿色认证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绿色认证配套措施。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专项资金作用,促进企业进行绿色认证,激励各行业企业踊跃参与各类绿色认证,营造良好的绿色认证政策环境。鼓励企业和个人采购绿色产品,探索建立绿色消费与个人信用的有机结合。

(三)加大宣传引导。开展全民绿色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结合“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绿色认证及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等各类活动节点,加大绿色认证宣传力度,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的绿色文化风尚,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昆山市绿色认证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昆山市绿色认证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单 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世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国平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高 峰   市发改委党委委员、长三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岚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立青   市工信局副局长

徐建波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剑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 燕   市人社局副局长

范晓玲   市住建局副局长

夏 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袁继栋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申晓敏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连才   市文体广旅局副局长

顾国强   市卫健委副主任

方 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汪宏韬   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主任

张 伟   昆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振林   昆山开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培铨   昆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林燕斌   花桥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促进局(招商局)副局长

祝逦芫   昆山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霍子辰   张浦镇副镇长

贾 莹   周市镇副镇长

程帅杰   陆家镇党委委员

葛裕胜   巴城镇党委委员

陆冬生   千灯镇副镇长

朱月强   淀山湖镇党委副书记

浦成强   周庄镇副镇长

盛永明   锦溪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陈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如遇工作变动,按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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