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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622/2022-00023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通知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2-04-24
市政府关于对2022年度115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项目实施市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昆政发〔2022〕7号

市政府关于对2022年度115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项目实施市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时间: 2022-04-24 22:2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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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昆山正大新成精密锻造有限公司等单位115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列为2022年度昆山市级挂牌督办项目。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打赢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这场硬仗的有力手段。各区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高度重视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建立政府领导协调、部门强化督办、有关单位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向基层延伸、向末端求效。要加强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杜绝隐患消除前因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细化整改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跟踪督办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督查督办,确保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时间、措施、预案“五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原则,研判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科学谋划,制定整改方案,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责任到人。各跟踪督办部门要加强对整改责任单位的指导,密切配合,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年中上级交办、本级巡查督导、“三年大灶”专项整治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符合挂牌条件的,要及时上报市安委办进行动态挂牌督办,切实推动事故隐患整改闭环。

三、加强考核力度,确保整改成效

各区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一患一档”的要求,完善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立案、指导、跟踪、督办、验收等工作资料,各责任单位完成隐患项目的整改后要及时向督办部门申请整改验收,并填写《昆山市“挂牌督办”隐患整改结案表》,加盖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跟踪督办部门公章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市安委办将组织实地核查和摘牌销案。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将列入各区镇、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或者整改不彻底的,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处理。同时,市安委办将定期组织对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确保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区镇、各相关部门于4月30日前将115项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的整改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每月24日前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附件:2022年度昆山市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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