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2021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论文的收集、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时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苏州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苏州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作大会主题交流,并由会议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论文。
二、参评论文要求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推动我市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实用价值的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科技工作总结、试验报告、毕业论文及科普文章、专著等不参加评选。
2.遵循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原则,凡符合参评条件且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国内、省内和苏州市内先进水平或对推动我市经济建设、生产科研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三、论文报送要求
1.参评论文的第一作者应是目前在我市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报送论文应附论文原文Word文档、论文发表刊物原文、封面及刊物目录复印件各1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同时登录“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暨人才管理服务平台,注册通过后,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论文收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020-2021年度昆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联系电话:57397061。有关申报材料可查询“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暨人才管理服务平台。
3.市级单位及学协会(高校科协)有推荐的,可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各区镇科协应做好辖区内相关单位(企业科协)参评组织工作,对参评论文进行初评汇总后,集中申报。各推荐单位应对选送的论文严格把关,填报汇总表并盖章,保证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性。联系人:浦艳红,57397061。
附件:1.昆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昆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3.昆山市自然科学(2020—2021)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表
4.昆山市自然科学(2020—2021)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汇总表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昆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钱许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洪涛 市科协主席
朱 明 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张 岩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人才办主任
赵 波 市发改委党委委员、昆山试验区建设推进中心主任
孙 蓓 市工信局副局长、市重点产业服务促进中心主任
丁绮文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 丽 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剑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 燕 市人社局副局长
范晓玲 市住建局副局长
朱 敏 市卫健委副主任
寇建桥 市科协副主席
时梦佳 昆山开发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虞 亮 昆山高新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 希 花桥经济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吴 杰 昆山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孙洪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如遇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按分工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昆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一、为了提高我市自然科学学术水平,推动我市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学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二、我市范围内,从事自然科学及其交叉科学研究和实践的人员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三、参加评选的论文,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对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实用价值。社会科学类论文、科技工作总结、科普文章、专著以及公开发表内容不足700字的论文不参加评选。
四、对于能有效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生产科研水平的论文,经受益单位证明可破格参加评选。
五、按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原则,凡有确定材料证明具有国际、国内、省内及苏州市内先进水平的论文,可分别评为优秀论文一等、二等、三等奖。
1.一等奖论文
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在科学技术方面有创新,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价值,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结构严谨,论据可靠,逻辑性较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等论文。
(1)在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技术研究方面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性成果。
(2)对经济建设有重大推动作用,经实践证明在经济、技术指标上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的理论阐述和学术分析。
(3)在国家级学会的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或在全国学术刊物上发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4)在理论研究上取得较大成就,解决国内某个关键性技术难题,使生产发展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论文。
2.二等奖论文
在学术上有着较高水平,对社会、经济发展有显著效果,达到部、省级先进水平,结构严谨,论据可靠,条理清楚,文字通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二等论文。
(1)将国内先进技术或引进国外实用技术加以消化、创新,经实践证明在生产、科研领域有指导意义和重要作用,或在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具有使用价值,可以大面积推广应用,理论结合实践加以提高的阐述性论文。
(2)在省级学会、学术年会或专业学术讨论会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省(部)级先进水平的论文。
(3)在综合分析国内外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出具有方向性、预见性和指导意义,并有较高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
3.三等奖论文
在学术上有一定水平,对社会、经济发展有效果,达到苏州市级先进水平,且条理清楚,文字通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三等论文。
(1)在苏州市级学会、学术年会、专业学术讨论会或在苏州市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具有苏州市级先进水平的论文。
(2)在综合分析国内文章的基础上,对指导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应用价值的论文。
六、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征集工作由昆山市科协具体负责,在昆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评审。
七、评选优秀学术论文是学术性较强、要求较高的一项工作。各市级学(协)会、乡镇科协及企业、高校科协负责论文征集工作,根据应征论文篇数和学科(或专业)分类,由专家组进行客观、公正、合理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论文,在评审过程中,一经发现抄袭、剽窃的行为,应予批评教育,若已拿到证书及奖金的,一律撤回,情节较严重的要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八、评定的优秀论文由昆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励,并将《获奖通知》寄交作者单位存入技术档案,作为考核、晋级、聘任、评定职称的参考依据。
九、一篇论文有多名作者时,奖励主要作者,前两名发给证书。每位作者只能有一篇论文获奖,对申报并入围多篇论文的作者按等级最高的论文予以奖励。
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
附件3
昆山市自然科学(2020—2021)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表
联系人: 电话: E-mail:
论 文 题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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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I影响因子、被他人引用次数、H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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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检索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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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所 属 学 会 |
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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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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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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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银行卡号(如非本人请注明持卡人姓名) |
工行卡号及开户行: |
建行储蓄卡号及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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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人才类型 |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引进计划入选者( ); 省“双创人才”( );姑苏领军人才( );省333人才(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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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于何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及会议主办单位评价 |
发表杂志名称、卷号、期号、发表年度日期、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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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评审小组初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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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评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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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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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专业评审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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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评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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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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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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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评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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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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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附件4
昆山市自然科学(2020—2021)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
团体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论文题目 |
刊物名称 刊出年月 |
推荐 等级 |
作者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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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推荐单位填写,盖推荐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