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沈希同志任昆山开发区台服办主任;
周雪刚同志任昆山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席庆宏同志任昆山高新区规建局局长,免去市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金燕同志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副主任;
盛爱红同志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兼);
俞卫阳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管修培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沈虹霞同志任市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李亚林同志任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胡捷同志任昆山高新区台服办副主任,免去昆山高新区经发局副局长职务;
周建同志聘任昆山高新区经发局副局长(聘期5年);
陆健龙同志聘任昆山高新区规建局副局长(聘期5年),免去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冯芳同志聘任昆山高新区规建局副局长(聘期5年);
王晶同志聘任昆山高新区安环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聘期5年);
余志刚同志任吴淞江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顾俊同志任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吴淞江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挂职),免去昆山高新区规建局副局长职务;
李彬同志任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陆奕同志任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王征同志任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刘春霞同志任昆山旅游度假区区域协同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赵逊同志任昆山旅游度假区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徐瑜浓同志任张浦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吴赵清同志任张浦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许文新同志任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何智勇同志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斌同志昆山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何刚同志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崔晗同志昆山高新区规建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黄振全同志市政府办副主任(兼)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徐怿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刘伟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方伟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祁学才同志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朱其昆同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李慰杰同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杨永林同志昆山开发区人社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另,经试用考核合格,2022年12月3日十四届市委第53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王利忠、赵全玲同志任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副主任;
姜锋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伟同志聘任昆山开发区规建局副局长;
陶曦同志任昆山开发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徐伟侠同志聘任昆山开发区安环局副局长;
周志华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朱晓苏同志任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长;
朱振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
刘悦同志任市公安局陆家派出所所长;
朱挺同志任市公安局正仪派出所所长;
蒋继忠同志任市公安局新镇派出所所长;
杨春同志任市公安局淀山湖派出所所长。
其中,王利忠、赵全玲、姜锋、陶曦、李伟、徐伟侠同志任职(聘期)时间从2021年11月起算,周志华、朱晓苏、朱振华、刘悦、朱挺、蒋继忠、杨春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起算。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