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将非医保药品串换成医保药品,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四十条规定,决定解除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南明珠苑店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布。
昆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