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供销合作社与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期间苏州市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苏供经发〔2021〕5号),昆山市农业农村局、昆山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荣获先进单位,周斌、冯均科、苏小、张洪学荣获先进个人。
“十三五”期间,我市扎实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全面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1.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超过95%,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圆满完成相关目标任务,为建设美丽乡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工作试点。废旧农膜、农药废弃物包装回收处理是一项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利国利民的社会化工程,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有着重要意义。我市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起步较早,2015年10月30日,我市在苏州市内率先发布《关于昆山市农药废弃物包装回收处置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15〕159号),提出将本市范围内因农业生产、绿化养护等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集中、分类,并进行无害化处理。2017年,我市即在全省率先启动废旧地膜回收工作,昆山市供销合作社、昆山市农业委员会、昆山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昆山市废旧地膜回收处置实施意见》(昆供〔2017〕28号),制定了回收流程、明确回收及处置的责任主体以及回收价格标准。
二是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工作落地。我市在废旧农膜、农药废弃物包装回收处置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回收处置工作落地实效,建立了由农业农村局、环保局以及供销部门牵头,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多部门协同机制,先后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19〕65号)、《关于印发<昆山市废旧农膜统一回收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昆供〔2019〕20号)等文件,建立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局联动执法机制,从源头规范废旧农膜、农药废弃物包装物回收工作;同时,将相关工作列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内容,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各区镇进行督查和考核,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废旧农膜与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落实到位;此外,建立龙头企业加工利用、回收网点积极收集、广大农户捡拾交售的市场化运作体系,畅通上门回收、集中保管、分类利用的回收利用渠道,切实保证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三是积极履职,不断巩固工作成效。我市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网点,建立健全农药、配方肥统配、农药废弃物包装和废旧农膜回收体系,组建全市11个区镇全覆盖的回收网络,全面开展回收利用和处置工作。全市共建成“有固定防渗场地、有统一标牌、有专人负责、有废膜储有量、有规范台账”的“五有”标准化废旧农膜回收网点18家;同时分片区建成配套齐全、面积超750m2的废旧农膜归集仓库2个,形成市有回收企业(昆山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区镇有回收站(农资公司下属连锁店)、村有回收点(园区或基地农资直供店)的三级回收利用体系,为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提供完善的网络保障。根据各区镇农药废弃物产生情况,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全市共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40个,形成由市级归集转运中心,区镇定点收贮站和基层农药废弃物包装回收站构成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同时与具有无害化处置资质的昆山市利群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无害化处置、运输合同,报市生态环境局批准,通过江苏省固废处理动态系统申报审核,认真落实农药废弃包装的无害化处置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共回收各类废旧农膜885.55吨,回收率达91.3%。累计完成各类农药废弃包装回收547万件,完成集中处置总量103.5吨,实现回收率超过95%,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为根本动力,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作为、勇于创新,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现绿色兴农,促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