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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yjglj/2022-00012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通知
昆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02-25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昆应急〔2022〕39号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2-02-25 14:0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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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安环局、综合执法局,旅游度假区党政办,张浦镇综合执法局,各镇应急消防局,局各科室,监察大队、培训中心(信息中心):

现将《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

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苏州市及昆山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执法监管为保障,以法治宣教为手段,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昆山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城市最前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规范制规改革工作

1.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工作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运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等重大涉法事项均提交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谋划和落实好“八五”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制定党委学法计划,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制度,局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讨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不少于2次,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2.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贯彻落实《昆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根据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梳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组织编制《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对“三项制度”、案卷评查、执法统计、评议考核等行政执法程序作出规范。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和推选,打造一批“铁案工程”。

3.依法依规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立改废释情况,依法依规厘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监管执法职责,动态管理职责边界清单和权力事项库清单。制定“全市重点监管企业计划检查”及“双随机抽查”通用的执法事项清单,指导各区镇梳理本级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和责任清单。

4.深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学习吸收省、苏州市改革方案,拟定本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统一配备执法制式服装、标志配备,做好机构整合、执法队伍组建和人员划转等工作,确保改革整体推进、如期完成。处理好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与应急管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关系,及时梳理回收、调整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内容,厘清市、(区)镇两级执法管辖权限,提前谋划做好权利回收后市局承接及委托区镇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的前置工作。

二、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持续推进应急法治工作

5.规范行政决策复议诉讼。严格执行《昆山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等工作。规范法制审核流程,确保行政处罚案件100%经法制审核和案审小组讨论。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答辩材料准备和听证、复议、应诉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制度,力争“零撤销”“零败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助力依法高效履职。

6.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全面对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不见面审批”,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制。优化“互联网+监管”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网”建设与运用。妥善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深化科研院所战略合作,培育优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完善行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专家等第三方的精准化监管,确保依法履职监管到位。

7.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依托“昆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信用昆山”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按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积极引入企业信用管理,全面优化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开具和信用修复服务,加强应急诚信建设。

三、以执法监管为保障,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8.严格依法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执行“分级分类监管”原则,调整全市监管和执法企业名单两张底库,明确检查企业数和频次,分析研判2022年度全市监督检查方案,指导(区)镇规范执法计划制定、报批和实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减少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拓宽监管手段,采取计日处罚、联合惩戒、行业禁入等多种处罚方式,严查重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9.持续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时组织执法证年度审验、注册工作,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省执法系统”移动端执法。规范各项执法处罚工作流程,严格证据采集、固定和保存标准。强化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执法例会等工作机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全方位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10.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健全长效学法机制,通过中层干部首任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培训、法治例会、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增强法治观念。探索执法能力“3个1”提升计划:即建立一张《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才库》、实行一项市、(区)镇两级执法人员结对交流跟班学习、开展一次“嵌入式”“全流程”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比武演练、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

11.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力度。根据《刑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对执法中发现企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规定(试行)》,主动对接政法机关,通过联席会议、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大对事故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针对安全生产司法、行政执法领域重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联合专项行动,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形成工作合力。

1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综合运用日常监督、综合监督、专项监督等监督形式,通过法制审核、案卷评查、文书抽查、执法评议考核等监督方式,每半年对本局及(区)镇综合执法局开展1次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定期运用“省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文书、案卷质量等常态化网络巡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处理,持续完善各类监督方式。

四、以法治宣教为手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14.加强应急普法宣传教育。运用既设阵地和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6.16”安全宣传咨询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公众安全教育落地。积极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扩大竞赛参与度和覆盖面。持续发挥“安全哨兵”百人宣讲队作用,开展送法进企业、学校、农村和社区基层,推动应急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15.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强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媒体和社会载体宣传教育平台建设,通过制作法治微视频、法治动漫、公益广告、开设专题、专栏、专版、采用宣传栏、电子屏、公众号等形式,实现同一内容多媒体生产、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示。加大“昆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和“智慧安监”App推广使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建设,打造3-4个市级安全文化“样板间”,全面释放应急管理法治文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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